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贵溪冶炼厂新建金属铼生产线项目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8-09-05 下载量:0 【字体:大号 小号 繁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九条规定,在《建设项目环境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环境敏感区建设的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向公众公告如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贵溪冶炼厂新建金属铼生产线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贵溪冶炼厂内,不需新征土地。

建设单位: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贵溪冶炼厂。

生产工艺:以铼酸铵为原料,年产金属铼粉3t/a,主体生产工艺采用高烧结法,以3N铼酸铵为原料采用铼酸铵提+研磨+次还+研磨过+二次还+研过筛+压制+中频烧结工艺生产4N级高纯金属铼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建设铼酸铵提纯及高纯铼制备车间、配套的循环水设施、纯水制备和制氢站。

铼酸铵提纯及高纯铼制备车间长70.5m,宽14.5m,高6.95m,所有生产设施、辅助生产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均在本厂房内;配套设水电解制氢装置一套,产氢气能力为15Nm3/h。办公生活、供汽、供水、供电、废水处理等公用辅助工程、环保设施依托贵溪冶炼厂现有设施。

本项目主要指标均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指标均低于国内同类生产企业的平均水平。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铼酸铵提纯过程产生的少量含氨气、氯化氢气体,经吸收净化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还原过程产生的含氨废气采用水溶液吸收,过量氢气经净化回收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项目废水主要有属铼车间产生的工艺废水(2.5m3/d)、纯制备产生的浓水(7m3/d)地面冲洗水、水环真空泵废水和生活污水(3m3/d),工艺废水排至冶炼厂现有的废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排至冶炼厂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球磨机、振动筛、引风机、冷冻机、真空泵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噪声值在65~110dB(A)之间,通过选用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接触高噪声的工人佩戴防噪耳塞等措施控制噪声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铼酸铵提纯工序的盐酸配制槽、离子交换后液储槽均设置局部吸风罩,风罩外形尺寸分别为500×1200×500、3000×1200×500,罩口风速为≮0.5m/s,经水溶液吸收净化后通过高15m排气筒排放。金属铼还原过程产生的高温烟气量,主要含有氨气、水蒸气和氢气,经水溶液吸收,氢气经净化回收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含氨废液返回铼酸铵提纯工序。主要含采用水溶液吸收,过量氢气经净化回收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车间内HCl、NH3等污染物浓度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GBZ1-2010)要求。在工艺废水、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酸性废水、地面冲洗水经厂区排水管网排入冶炼厂硫酸车间废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放浓度分别为CODcr50mg/L、BOD515mg/L、NH3N7.5mg/L、SS25mg/L。生活垃圾设垃圾桶收集,收集后的生活垃圾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置。高噪声设备置于厂房或围墙内,采用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项目总投资2805.78万元,占地面积10587m2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环境空气影响结论

正常排放情况下,本工程废气中HCl、NH3最大小时浓度贡献值均小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的10%,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废水排放量很小,不足硫酸废水处理站目前实际处理水量的1%,因此本扩建项目废水经硫酸车间废水处理站处理和串山垅水库沉清、缓冲调节后不会出现事故排放,对信江水质影响轻微。

3)声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高噪声设备均设于厂房内或围墙内,经减震、隔声后车间外各高噪声设备的等效噪声小于70dB(A),对贵溪冶炼厂厂界噪声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结论

生活垃圾设垃圾桶收集,收集后的生活垃圾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置,无其他固废产生,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5)地下水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不取用地下水,对区域地下水水位没有影响。

针对可能对地下水水质产生污染的途径,本项目将车间分区布置,地面全部用混凝土硬化,车间内设置收集池,保证地面冲洗水、各槽(桶)跑冒滴漏溶液顺畅地经集水沟汇入收集池;要求贵溪冶炼厂根据区域地下水的可能流向、整个冶炼厂可能对地下水产生污染的车间(或区域)分布,在厂区南面,东北面等低洼处设置若干个地下水监控井,定期取样分析,监控地下水水质变化情况,一旦出现地下水污染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防止厂区废水或废液下渗对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通过以上措施,本项目地下水的污染影响是可以避免的。

6)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主要有害物为氨水、氢气、烧碱?盐酸,其中盐酸、氨水的贮存、运输风险评价内容归入贵溪冶炼厂已建项目。盐酸、氨水不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之列氢气最大储存量很小,远远小于临界储存量,未构成重大危险源。通过加强风险管理和防范措施,并建立风险应急预案;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控制环境风险。

7)总结论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贵溪冶炼厂新建金属铼生产线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的鼓励类,设计和评价中对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的污染防治措施和建议,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使其对区域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来说,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贵溪冶炼厂新建金属铼生产线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日内,公众可通过以下联系地址,以电话或书信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建设单位名称: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贵溪冶炼厂

通讯地址:江西省贵溪市冶金大道19号    邮编:335424

联系电话:0701-3379521

联系人: 李工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评价单位名称: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角州前湖大道888号   

邮编:330031

联系电话:0791-86757844

联系人:周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通讯地址:南昌市洪都北大道1131号    邮编:330077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项目附近利益相关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所持的态度和主要关心的环境问题,以及有关意见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报告书报送有关部门审批前,以信息公示、问卷调查、专家咨询等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将做出对相关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同时根据各方意见不断完善环境影响报告书。最终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建设单位向有关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提交并申请行政审批。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8年95日~14日。

 

 

                       公示发布单位: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贵溪冶炼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