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助力贫困职工脱贫解困同步奔小康 发布时间: 2018-09-18 浏览量:21211 来源: 作者: 【字体:大号 小号 繁體 "从10月1日起,在确保贫困职工‘两不愁、三保障’基础上,确保贫困职工家庭人均月收入不低于职工户籍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与全省人民同步进入小康社会。“这是日前出台的《关于加大公司贫困职工脱贫解困力度的实施方案》给公司贫困职工带来的新福祉。

《关于加大公司贫困职工脱贫解困力度的实施方案》是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不能少”的扶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大关于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决策部署,根据江西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大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力度的意见》精神,结合公司帮扶送温暖制度而制定的。

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大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力度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稳定实现城镇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 (即:不愁吃、不愁穿;就医、就学、住房得到基本保障),确保小康路上一个都不掉队。本着略优于省定目标的原则,公司规定,要在确保贫困职工“两不愁、三保障”基础上,确保贫困职工家庭人均月收入不低于职工户籍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根据《实施方案》,公司将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职工户籍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的职工家庭界定为公司贫困职工。对于这部分贫困职工,公司将在争取社会救助对其基本生活托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企业帮扶力度,通过实施以“助困、助学、助医”为重点的帮扶措施,稳定实现贫困职工“两不愁、三保障”。

在助困方面,对贫困职工获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和相关生活费补助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户籍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其生活费补足;贫困职工家庭子女在未满18周岁以及大学(大专、高中、职高、技校)在校就读期间,享受相应的生活费补足。在助学方面,除对贫困职工家庭就读大中专院校的子女给予助学外,还将对其就读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的子女给予资助。在助医方面,将帮扶送温暖资金适度向患重病的贫困职工家庭倾斜,帮助其减轻家庭医疗经济压力。

《实施方案》强调,要加强精准识别和精准施策,加强宣传引导,激发贫困职工脱贫解困的内生动力,确保公司贫困职工综合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与全省人民同步进入小康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