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授予江铜第一届江西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 2018-04-16 浏览量:9414 来源: 作者: 【字体:大号 小号 繁體

    4月12日,省政府在南昌滨江宾馆召开大会,隆重表彰了第一届江西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并发出《全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倡议书》。副省长吴忠琼为受表彰单位颁奖并作重要讲话。公司副总经理陈羽年代表公司上台领奖,并作为被表彰单位代表在大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长期以来,公司坚持依法合规用工,完善体制机制,关心关爱员工,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了根本保证:从1995年开始,全面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2007年,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规范用工梳理和清理劳动关系;员工收入分配坚持以绩效为导向,向责任重、贡献大、价值度高的岗位倾斜,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充分保障了员工合法权益。近五年来,公司共招录大中专院校毕业生4000余人,接收安置退伍士兵200余人,安置社会人员就业6000余人,促进了社会就业。 

公司坚持职代会制度,在平等协商基础上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履约率为100%,满意度达到98%。坚持厂务公开制度,将广大员工的知情权、监督权落到实处。坚持民主评议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职工代表对公司各层次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并将民主评议的结果作为上级主管部门对各级管理人员工作考核和任免的重要依据。 

成立了公司、厂矿、车间三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充分发挥公司信访机制的作用,让员工的合理诉求在第一时间得到答复,将劳动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组织员工参加江西省职工保障互助会,2017年对3370名患病职工发放补助慰问金179.6万元;办理职工互助保障赔付、慰问395人次,金额112.5万元;2017年走访慰问困难职工2167户,发放困难补助和慰问金230万元;每两年组织对员工进行一次常规体检和特殊岗位职业病、女工两病检查和防治。 

建设职工体育健身活动场所、职工图书馆和职工书屋,每年重大节日都组织举办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提升了企业凝聚力和员工向心力,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